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上学期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

为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动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建设,根据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及通知,现将2023年上学期接收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同层次、同批次招生的专业之间进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安全工程专业通过职高对口方式录取的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其他本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艺术类等学科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4、已转专业的;

5、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三、基本条件

  1. 对于已经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转专业。

  2. 本科二年级转入的学生,须降一级学习。

  3. 拟申请转入的学生,除须满足学校有关转专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拟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520分(含)以上或者大学外语卷面成绩达到75分(含)以上。

    2)拟申请转入其他小语种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含)以上或者大学外语卷面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

 

四、基本程序

1、申请时间:拟申请转入的学生,请于2023年上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一12:00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外语楼215办公室余老师处,并提前加入伊春私人电影院“2023年上学期转专业群”(群号:104854593

  1. 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须转出学院签字盖章。

  2.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及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单,须转出学院签字盖章。

  3. 笔试、面试将于开学第三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学院将于开学第三周周五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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